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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說明
成立貨代公司的條件 在經營地域外設立子公司或分支機構(分公司) (一)設立條件 1、企業成立并經營國際貨運代理業務1年后,形成一定經營規模的條件下,可申請設立子公司或分支機構,子公司或分支機構的經營范圍不得**出其母公司或總公司。 2、國際貨運代理企業每申請設立一個分支機構,應當相應增加注冊資本50萬元人民幣,如果企業注冊資本已**過《規定》中的較低限額(海運500萬元,空運300萬元,陸運、快遞20
一、開展無船承運業務、提單登記 申請材料應當包括: 1.申請書(需加蓋公司公章,法人簽字);申請表詳見附件1; 2.企業商業登記文件復印件; 3.提單格式樣本(2套); 4.以交納保證金方式申請資格的,應提交保證金已交存的銀行憑證復印件(交存80**民幣保證金);申請人交存保證金銀行賬戶為:開戶行(招商銀行北京分行長安街支行),帳戶名稱(交通運輸部財務審計司),帳號(86058103931000
一: 貨運代理公司或國際物流公司經營范圍參考如下: 海上**貨物運輸代理,公路**貨物運輸代理,航空**貨物運輸代理,接受委托, 申請:訂艙、倉儲、集裝箱拼裝拆箱、交付運費、結算、交付雜費,道路貨運代理,道路搬運裝卸,國際快遞業務(信件和其它具有信件性質的物品除外,**國際運輸代理企業),等等。 二: 注冊“**”貨運代理公司注冊資本: 海運很低注冊資本500萬 陸運很低注冊資本300萬 空運很
**貨代的定義:以國際貨運代理業務為主要服務的企業被稱之為**貨代。國際貨運代理協會聯合會(FIATA)對其規定的定義是:國際貨運代理是根據客戶的指示,并為客戶的利益而攬取運輸的人,其本身并不是承運人。國際貨運代理也可以依這些條件,從事與運送合同有關的活動,如儲貨(也含寄存)、報關、驗收、收款等。 **貨代已基本成為**尤其是外向型經濟發達國家和地區服務貿易的重要組成部分。據統計,2006年
公司名: 上海新譽商財務服務中心
聯系人: 吳女士
電 話: 021-68888757-8021
手 機: 17768112397
微 信: 17768112397
地 址: 上海浦東陸家嘴上海浦東中信五牛城C座
郵 編: 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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