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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妝品*性是世界范圍內廣受關注的問題,不同國家和地區有不同法律法規以**化妝品及其包裝*。美國《聯邦食品、藥品和化妝品法》規定,如果化妝品容器中含有部分或全部任何有毒或有害物質,且該有毒或有害物質可能對容器內的化妝品造成污染,則該化妝品為摻假化妝品;如果化妝品容器的制造、成型或填充方式有誤導性,則該化妝品為假冒化妝品。同時,該法規要求,化妝品上市前,要充分證明成品和其中每種成分的*性,如果未
化妝品是指以涂擦、噴灑或者其他類似方法,施用于皮膚、毛發、指甲、口唇等人體表面,以清潔、保護、美化、修飾為目的的日用化學工業產品,其作用溫和,只是起到輔助作用。對于具有夸大效果、明示或暗示具有醫療作用、或者頗具煽動性的宣傳用語,消費者應理性對待。 根據《化妝品標識管理規定》《化妝品命名規定》《化妝品命名指南》等文件要求,化妝品宣稱用語應根據其語言環境來確定,禁止表達的詞意或使用的詞語包括但不限于
產品標簽、說明書標注有以下宣稱及用途的產品,應當按以下要求確定檢驗項目: (一)宣稱含α-羥基酸或雖不宣稱含α-羥基酸,但其總量≥3%(w/w)的產品應當檢測所含α-羥基酸,同時檢測pH值; (二)申報配方中含有原料使用目的為去屑劑的產品應當檢測所含去屑劑; (三)宣稱防曬的產品應當檢測申報配方所含化學防曬劑以及SPF值; 標注PFA值或PA+~PA++++的產品,應當檢測長波紫外線防護指數(PF
?認識激素“是與非” 科學選用化妝品?中國食品藥品網訊 近日,一款寶寶霜被檢測出含有激素,使用該產品的嬰兒出現臉部腫大,并伴有發育遲緩、多毛的現象。經檢測,該款寶寶霜中含有氟倍他索丙酸酯,企業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我國《化妝品衛生標準(GB 7916-1987)》規定,化妝品中不允許添加激素。雖然涉事產品并不屬于化妝品,但消費者在選購化妝品時也應科學選購正規產品,避免對自身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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