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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說明
婚姻法規定,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脅迫”,是指行為人以給另一方當事人或者其近親屬的生命、身體健康、名譽、財產等方面造成損害為要挾,迫使另一方當事人違背真實意愿結婚的情況。因受脅迫而請求撤銷婚姻的,只能是受脅迫一
是不是所有遺產都可以繼承,并不是這樣的,有些遺產一定不能繼承,哪些財產不屬于遺產繼承范圍? 廣東鑫涌律師事務所點評: 下列權利、義務在被繼承人死之后不能作為遺產: 1. 與被繼承人的人身密不可分的人身權。如公民的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等。 2. 與公民的人身有關的債權、債務。這 類債權債務是以特定人的行為為客體的,與債務人、債權人的人身有密切聯系。這些權利義務在債權人死亡時,不能作為遺產
為免去患者多次排隊繳費的環節,深圳市福田人民醫院(也稱深圳市*四人民醫院)于6月20日推出了“先診療、后結算”的全新診療模式。一個月過去,這一模式能為患者真正帶來便利嗎?昨日,深圳福田網“紅樹會客廳”欄目走進福田人民醫院,并邀請福田區*局長董宏偉、區人民醫院院長伍貴富與網友及媒體坦誠交流,暢談“先診療、后結算”診療模式。董宏偉還現場宣布,今年年內將在福田區所有區屬公立醫院推行該模式。 擬推廣到
廣東鑫涌律師事務所點評: 問題三:員工不勝任現有工作崗位,可否隨意調崗? 不勝任工作是企業調崗的常見理由,根據《勞動合同法》*四十條的規定,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用人單位提**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本條間接規定了在員工不勝任現有崗位的前提下企業有單方調崗的權利。 但該單方調崗的權利也不是不受任何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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