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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說明
勞動合同是企業與職工之間為明確雙方在勞動關系中的權利和義務而訂立的協議。勞動合同是否訂立和如何訂立,對于預防和減少勞動糾紛的發生,保護勞資雙方的合法權益,有重大影響。所以,武漢法律顧問指出,勞資雙方在招聘或受聘進入勞動關系時,應該考慮將簽訂勞動合同作為頭等大事來付諸實施,以免留下隱患。 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調解**申請調解。調解也不是法律規定的必經程序,但對解決勞動爭議有很大作
武漢法律顧問:2013年誤工費賠償標準 武漢法律顧問解釋道誤工費計算方式按患者有無固定收入分為兩種。“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醫療事故發生的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醫療期誤工費賠償標準如下: 1、固定收入 ????是指在國家機關、企事
事實勞動關系,指的是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后不按規定訂立勞動合同,或者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以前簽訂過勞動合同,但是勞動合同到期后用人單位同意勞動者繼續在本單位工作卻沒有與其及時續訂勞動合同。事實勞動關系是勞動爭議處理和工傷認定工作中經常被用到的概念,原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17條**次在立法中使用了“事實勞動關系”這一概念但《工傷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把事
【非全日制用工定義】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口頭訂立合同】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 【勞動者可在多個單位服務】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后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不得約定試用期】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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