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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技術轉讓相關問題解答 技術轉讓產品注冊申請,是指保健食品批準證書的持有者,將產品生產銷售權和生產技術全權轉讓給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并與其共同申請為受讓方核發新的保健食品批準證書的行為。 接受轉讓的境內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必須是依法**保健食品衛生許可證并且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產規范》的企業。 接受轉讓的境外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必須符合當地相應的生產質量管理規范。 -----------------
近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在全國范圍組織開展的化妝品監督抽檢中,發現部分防曬類化妝品(見附件)存在實際檢出防曬劑成分與產品批件成分不符、無特殊用途化妝品批件等問題。現將有關情況通告如下: 一、涉及實際檢出成分與產品批件不符的標稱生產(代理)企業為:廣州市勝梅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清爽曬不黑防曬乳等5批次產品;廣州丸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方:廣東丸美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丸美激白防曬精華
進口(含港、澳、臺)保健食品再注冊 一、適用范圍 本指南適用于使用新原料保健食品注冊和**進口的保健食品(不包括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等營養物質的保健食品)注冊審批事項的申請和辦理。 二、項目信息 (一)項目名稱:使用新原料保健食品注冊和**進口的保健食品(不包括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等營養物質的保健食品)注冊審批 (二)審批類別:行政許可 (三)項目編碼:30029 三、辦理依據 《*人民共和國食品安
海關總署: 為引導合理消費,經**批準,對化妝品的消費稅政策進行調整,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調整化妝品進口環節消費稅稅目稅率,具體如下: (一)將征收范圍調整為高檔美容修飾類化妝品、高檔護膚類化妝品。高檔美容修飾類和高檔護膚類化妝品界定標準為進口完稅價格在10元/毫升(克)或15元/片(張)及以上。調整后的稅目見附件。 (二)將進口環節消費稅稅率由30%下調為15%。 本通知自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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