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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保健食品以提取物為原料的產品申請材料要求 1配方、*及功能要求 原料提取物的生產工藝、物質基礎、食用方法和食用量等,應與科學依據相符。提取物經精制、提純、水解等工藝生產,與原材料或水、乙醇提取等傳統工藝生產的提取物相比,其化學成分組成、含量等內在質量發生明顯改變的,應按新原料的要求提供*性評估材料。 2 產品技術要求 2.1提取物質量要求 (1)提取物質量要求應選擇與產品申報功能相關
各有關單位: 按照國家標準化管理**下達的國家標準制修訂計劃的要求,起草單位完成了“香料香精術語”和“中國苦水玫瑰精油”國家標準征求意見稿。為充分聽取各方意見,現在網上公開征求意見。請各有關單位組織人員進行討論,并將意見于2016年11月7日前寄到、發郵件或傳真至秘書處。同時歡迎各相關單位積極參與標準制修訂工作,提供相關數據等。 秘書處聯絡信息: 地址:上海市南寧路480號 郵編:200232
保健食品注冊檢驗相關規定 保健食品注冊檢驗(以下稱注冊檢驗)是指申請人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保健食品注冊申請前,按照有關規定,在保健食品注冊檢驗機構(以下稱注冊檢驗機構)所進行的產品*性毒理學試驗、功能學試驗、功效成分或標志性成分檢測、衛生學試驗、穩定性試驗等。 申請與受理 申請注冊檢驗的單位(以下稱申請單位)申請國產保健食品注冊檢驗的,應當向產品試制所在地的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抽樣
*人民共和國衛生部對進口化妝品實行申報審核制度:進口化妝品需領取《進口特殊用途化妝品衛生許可批件》及《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憑證》(均簡稱《衛生批件》),未領取《衛生批件》的進口化妝品不得在中國大陸市場上銷售,國家將對未領取《衛生批件》而在中國大陸市場上進行銷售的進口化妝品進行處罰。只有獲取了中國衛生部頒發的《衛生批件》,才算拿到了進入中國大陸化妝品市場的入關證,才能夠進行銷售。也只有獲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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