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
詞條說明
國際貨運代理概念: 國際貨運代理,原為一種傭金代理,系指代表進出口商完成貨物的裝卸、儲存、安排運輸、收取貨款等日常業務的代理機構。 國際貨運代理協會聯合會所下的定義是:國際貨運代理是根據客戶的指示,并未客戶的禮儀而攬取貨物運輸的人,其本身并不是承運人。 一:國際貨運代理的作用: 1.組織協調作用; 2.開拓控制作用; 3.中間人作用; 4.顧問作用; 5.提供專業服務; 6.提供特別服務; 7.
一:國際貨運代理概念: 組織協調作用; 開拓控制作用; 中間人作用; 顧問作用; 提供專業服務; 提供特殊服務; 費用及服務具有競爭力。 二:國際貨運代理的業務收入及利潤: 代理費收入,包括: 代理訂艙傭金; 代理清關和貨物保險傭金; 其他代理費。 差價收入,包括: 運費及相關環節費用差價; 小批量合并運輸差價; 多式聯運整合差價。 攬貨傭金 其他增值服務收入(代包裝、化檢品及分撥等) 三:**
**貨代物流公司注冊代理網旨在為有志之士提供較專業的**貨代公司、物流公司公司設立咨詢、方案設計,并致力于為該類公司注冊過程中的各類問題和運營中所遇到的相關難題提供解決方案。我們上海譽商的優勢在于常年扎根于公司注冊行業、是上海**貨代公司、物流公司公司注冊代理較早一家,多年與客戶和第三方專業性服務機構等資源的積累與掌握。我們承諾,我們的服務將讓您輕松注冊,**經營。 一、**貨代設立條件: 1、
目前,對承運人所下的定義,一般是“與發貨人訂立運輸合同的人或者實際完成運輸的人”。國際貨運代理人進入運輸領域,開展單一方式運輸或多式聯運業務時,由于與委托人訂立運輸合同,并簽發運輸單證(FCT、FBL等),對運輸負有責任,因而已經成為承運人。但是,由于他們一般并不擁有或掌握運輸工具,只能通過與擁有運輸工具的承運人訂立運輸合同,由他人實際完成運輸,這種承運人一般稱為無船承運人。無船承運人在實際業務
公司名: 上海新譽商財務服務中心
聯系人: 吳女士
電 話: 021-68888757-8021
手 機: 17768112397
微 信: 17768112397
地 址: 上海浦東陸家嘴上海浦東中信五牛城C座
郵 編: 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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