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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說明
1.備案系統中產品命名依據條框內容未完整填寫或未完整說明產品名稱各部分的具體含義。《化妝品注冊備案資料管理規定》*二十八條中規定:注冊人、備案人應當提交產品名稱命名依據,產品名稱命名依據中應當指明商標名、通用名、屬性名,并分別說明其具體含義。進口產品應當對外文名稱和中文名稱分別進行說明,并說明中文名稱與外文名稱的對應關系(專為中國市場設計無外文名稱的除外)。2.產品名稱命名依據中商標名/通用名/屬
化妝品中他克莫司和吡美莫司的測定(BJH 202301)1 范圍本方法規定了化妝品中他克莫司和吡美莫司的測定方法。本方法適用于膏霜乳類、液體(水、油)類化妝品中他克莫司和吡美莫司的定性和定量測定。2 方法提要樣品經甲醇超聲提取后,采用高效液相色譜儀分離,質譜檢測器檢測。根據保留時間和特征離子對豐度比定性,待測組分相對應離子峰面積定量,以標準曲線法計算含量。3 試劑與材料除另有規定外,本方法中所用試
我國規定,從2010年6月17日起,所有在*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包括國內生產的和進口報檢的)的化妝品都需要在產品包裝上真實**注產品配方中加入的全部成分的名稱。實施全成分標識規定,既符合各國法規規定,保護消費者知情權,同時能提供較全面的產品信息,以方便消費者選擇需要和喜愛的產品并避開過敏的原料。 化妝品成分表的標識有如下規律:①所標識的成分名稱按其在配方中的含量由大到小進行順序,即排位越靠前,表
普通化妝品上市或者進口前,備案人按照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要求通過信息服務平臺提交備案資料后即完成備案。已經備案的進口普通化妝品擬在境內責任人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以外的口岸進口的,應當通過信息服務平臺補充填報進口口岸以及辦理通關手續的聯系人信息。已經備案的普通化妝品,無正當理由不得隨意改變產品名稱;沒有充分的科學依據,不得隨意改變功效宣稱。已經備案的普通化妝品不得隨意改變產品配方,但因原料
公司名: 北京天健華成**貿易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人: 李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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