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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消費提示 為提示消費者科學合理選購保健食品,避免聽信虛假夸大宣傳和盲目消費,**食用*。特發布如下消費提示: 一、保健食品是食品的特殊種類,不能代替藥品,不能宣傳疾病**、預防作用。廣大消費者,特別是中老年人,切勿聽信將保健食品比成靈丹妙藥的虛假夸大宣傳。 二、保健食品不含*的營養素,不能代替其他食品,要堅持正常飲食。 三、要通過正規的渠道購買保健食品,索要正規的銷售憑據,切忌通過非法
保健食品注冊申報------申報資料鑒別要求 鑒別 (一)根據產品配方及有關研究結果等可以確定產品鑒別方法的,產品質量標準中應制訂鑒別項,一般應包括理化鑒別、顯微鑒別、薄層鑒別等內容。 (二)產品的鑒別方法應滿足專屬性強、重現性好、靈敏度高以及操作簡便、快速的要求,并盡量與原料的鑒別方法相對應。如因其他成分干擾等原因,不能采用與原料相同的鑒別方法時,可采用其他鑒別方法,應在產品質量標準編制說明中予
《保健食品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如何劃分各級部門職責 《辦法》規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負責保健食品注冊管理,以及**進口的屬于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等營養物質的保健食品備案管理,并指導監督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承擔的保健食品注冊與備案相關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保健食品備案管理,并配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開展保健食品注冊現場核查等工作。 市
進口保健食品備案申請材料目錄 (一) 保健食品備案登記表,以及備案人對提交材料真實性負責的法律責任承諾書; (二) 備案人主體登記證明文件復印件; (三) 產品技術要求材料 (四) 具有合法資質的檢驗機構出具的符合產品技術要求全項目檢驗報告 (五) 產品配方材料,包括原料和輔料的名稱及用量、生產工藝、質量標準,必要時還應當按照規定提供原料使用依據、使用部位的說明、檢驗合格證明、品種鑒定報告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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