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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說明
為進一步規范化妝品監督管理工作,規范生產經營者行為,引導消費者科學理性消費,國家藥監局化妝品監管司整理了化妝品注冊備案工作發現和化妝品業界反映的問題,并依據我國現行化妝品法規規定和有關技術規范,逐一進行了解答。 問:進口產品原包裝上標注了我國法規禁止標注的內容,如產品宣稱中有“抗炎癥成分”表述等,注冊或備案時應當如何申報? 答:進口產品原包裝標注內容不符合我國化妝品法規相關要求的,首先應當結合產
問題1:化妝品相關規定中,對化妝品注冊人、備案人、受托生產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有哪些要求?答:根據《化妝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企業落實化妝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企業法定代表人應當符合以下要求:1.法定代表人對化妝品質量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應當負責提供必要的資源,合理制定并組織實施質量方針,確保實現質量目標。(《化妝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六條)2.法定代表人應當**質量安全負責人依法開展化妝品
進口非特殊類化妝品備案申報9步走(2019,新政版) 凡以市場銷售為目的的進口化妝品,必須預先經我國行政監管部門(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簡稱NMPA)審批(特殊類化妝品)或備案(非特殊類化妝品),否則無法進行正常通關,亦不得在中國大陸市場銷售。 本文作者為北京天健華成**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化妝品注冊部,為普及知識、增強實操性,盡量避免征引繁瑣的法規條文,而力爭用較簡明的文字,直接給出具體操作流程和注意
《化妝品原料安全信息填報技術指導原則(征求意見稿)》起草說明
《化妝品原料安全信息填報技術指導原則(征求意見稿)》起草說明為規范和指導化妝品原料安全信息的填報,根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化妝品注冊備案管理辦法》等相關法規和技術標準要求,國家藥監局化妝品監管司組織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以下稱中檢院)起草了《化妝品原料安全信息填報技術指導原則(征求意見稿)》(以下稱《指導原則(征求意見稿)》)。現將起草的有關情況說明如下:一、必要性化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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